“车改”——也许是增加费用的“改革”
1998年大庆市的“车改”闹得沸沸扬扬,那核心是:“补”——暗补改明补。公务员办公用车,理所当然,本无所谓“补”——比如一起抢劫案正在发生,得到报案,总不能让刑警队走路到现场抓捕抢劫犯;开着警车以最快速度到达,那是为了“办公”,用车、烧油,花费再多的钱,都是应该的。这样的用车费用,不是什么“补”,更不是什么“暗补”,是光明正大的,谁也不会有什么意见。“暗补”一语,显然是与“明补”相对而提出来的。所谓“明补”,就是给用公车的公务员发钱——把办公用车的费用发放到用车人手里,用车时得自己掏钱。之所以这样做,为的是解决公车私用。据研究表明,我国目前公车费用多达3000多亿元,而真正用于办公的只占三分之一,其他三分之二,被用车的公务员和伺机私用了。研究人员命名为“马路腐败”。大庆市的“车改”,就是针对“马路腐败”的。但是,那“明补”的钱拿到手后,公务员们办公用车时就会自动掏钱买单吗?当然有觉悟高的公务员自动买单。但是,恐怕不能排除有些觉悟不高的人想出歪斜的主意省下车费,而车子照坐不误,车子的私用有增无减。比如,“车改”后,总有特殊情况下用车者不必自己掏钱,而这就成为一个漏洞,给那些想歪斜主意的人留下发挥“才能”的天地。也许,“车改”后,“明补”明明白白地“补”出去了,而“暗补”不但不减少,反而可能增加——私用车也会以“特殊情况”面貌更多地出现;这时,“明补”加上“暗补”,“车改”后的费用也许突破3000亿,不是增加了吗?降低公务用车费用的关键恐怕不在“暗补”、“明补”,而在于公务员们的“良心”。请问,讲排场、要面子的公务员——“公仆”们,你们公务车私用的费用,能够解决多少下岗工人的劳保?能够解决多少贫困农民的生计?能够解决多少贫困孩子的读书问题?能够解决多病人的治疗问题?能够建设多少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?清不要忘怀:你们是人民的“公仆”,不是人民的“老爷”。然而,又有多少公务员不以“老爷”的身份出现呢!在公务员头脑里还有“老爷”的残留,什么样的“改革”都难以有实际效果的。这是几十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的。